“不如这样。”
“我倒有一个两全其美之法!”
张远这才缓缓的说出了自己的原计划。
的确,《不能说的秘密》的版权,只有一份。
但这一份版权是个大概念,里边包含了许多小项。
他一开始的打算,便是将这一份版权一分为二!
放映权,光盘发行权为一份。
翻拍版权和电视播映权为另一份。
别人打包卖,他拆包卖。
如果一开始他就分拆开卖,分别去找两家,他们会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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