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陈剑辉夫妻早早起床,把自认为最体面的衣服套在身上。
陈彦雯年少贪睡,被父母拎起来,晃荡着强行叫醒。两眼惺忪,边打哈欠边抱怨:“要不要这么早啊?不是说十点钟才开庭?”
“你当最高法院在石硖尾球场啊?离这里好远的,万一路上塞车怎么办?当然是越早越好。”
佘美兰一边数落女儿,一边对着镜子整理头发:“早知道就去找喜姐弄一弄头发,好过现在这样又干又乱,像草堆一样,难看死了。”
陈剑辉摆弄着自己的天青色长衫,朝老婆一笑:“是你太紧张了,雯雯你说,老妈是不是国色天香?在我眼里,阿兰你还和当年一样,是城寨第一美人。”
“呸!老夫老妻了,还这么肉麻,女儿笑你啊!”
陈彦雯并不配合父亲,反倒看着父母笑。
“你们该不是想穿这件衣服去法院吧?一个好像黄飞鸿,一个好像十三姨,打扮得好像古装片一样。当心庭警不让你们进去。”
“你懂什么!这件长衫是你爷爷留给我的!当年你爷爷从广东逃到港岛,第一件事就是买长衫。他老人家说过,读书人要穿长衫才像个书生,讼师就更是如此啊!想当年穿长衫上堂免跪,可以和县令讲道理,你年纪小,怎么说也不会明白。”
陈剑辉说话间,将视为心尖宝贝的折扇张开,画像一面正对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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