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同知脑袋巨大,也不再说什么,起身从书架上抽出一叠泛黄的律法卷宗。
翻了好一会儿,终于在《大乾律?兵律?军政》里找到了相关条文。
第349章,秦同知断案
“凡军人在地方斗殴伤人者,先由地方官拘拿,再移文其所属卫所,会同审断……”
陈小七听得云里雾里,不过大概是明白了。
“大人,属下……抓的对吧?”
“别吵!”秦同知不理他,继续翻阅着。
“若持械扰乱地方秩序,杖二十,徒一年;伤人者,杖五十,徒三年……还有……凡卫所军官纵容下属扰乱地方者,罚俸三月,情节严重者,奏请朝廷降职……”
念完,秦同知长舒一口气。
他放下文书,心里总算有了底:“你扣下的那几个人,有动手伤人的,有煽动闹事的,按律该先杖责,再关押等候卫所回话。至于两个将官,虽没直接动手,可纵容下属闹事,也该发文书去他们卫所,让其所属上官管束……还好还好,有律法可依……”
“大人,那牛百呢?”陈小七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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