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来讲。
你还没有毕业,甚至还没有取得律师资格证的情况下,你就已经得到一份工作了。
最重要的一点。
实习薪酬也是相当丰厚的。
众所周知,联邦的医生和律师都是黄金职业来着,医生不谈,单说律师,一个为期十周的实习,税前总收入就差不多有五万美刀了。
而且这还只是基本工资来着,还不包括住房补贴和奖金。
这也是霍克当时为什么一门心思想要学法的原因。
不仅是为了给妹妹报仇,同时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完美的未来。
虽然这两样他现在已经有了。
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不负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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