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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深夜击鼓诉奇冤 (4 / 5)

作者:万里秋风 最后更新:2025/9/18 16:42:28
        这女子深更半夜,忽然登门,号称要服侍我,却在我酒中下毒,想要行刺本官!

        本官要向顺天府报案,究竟这三方客栈是黑店,还是另有人要害我,必要审问清楚!”

        贾雨村亮出御史身份,顺天府捕快和五城兵马司的兵丁都不敢怠慢,立刻将女子和胖掌柜都控制住了。

        贾雨村让老张带着瞎老太太跟上,自己昂然随着众人去顺天府,不少吃瓜群众不顾天黑,也跟随其后。

        五城兵马司的兵丁阻拦,说已经宵禁,除了打更巡夜,或是领了牌票可以夜间活动的商贩,寻常人不可上街。

        吃瓜群众们则纷纷表示:“我等都是此案证人,岂是寻常人?岂有审案而证人不到之理?”

        那些兵丁无可奈何:“当证人又不是什么好事儿,你们何以如此热心?”

        众人笑道:“这女子如此姿色,当属花魁。花魁上门刺杀官员,这等事几辈子遇得上?岂可错过?”

        顺天府尹袁华本已睡下,想不到有人击鼓,顿时大怒,喝令衙役捕快,趁自己穿衣服的功夫,先把击鼓之人痛打一顿。

        不管是哪一级的衙门,门口的鼓都不是随便可以敲的,所谓击鼓鸣冤,那得是正规渠道走不通了,才能直接去击鼓。

        所谓正规渠道,就是先写状纸,通过衙门专门接受状纸的文书投递,官员看了状纸后,觉得值得立案审理,才会升堂审案。

        如果官员觉得此事太小,芝麻绿豆一般,压根不值得升堂,那就会驳回状纸,让告状地去找里长或族长评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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