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陈三要为人出事和他的名字一样,要人要钱就是不要命,胆子大的出奇。
不过此人已经跟着马局长八年了,是心腹中的心腹,用起来得心应手。
“什么东西,搞得神神秘秘的?”马副局长在沙发上坐下,好奇道。
“嘿嘿,确实是好东西。”陈三要躬着身子,撅着屁股,小心翼翼地将盒子打开,露出一块明黄锦绣。
他小心翼翼地打开,露出一株個头饱满三尺来长的人参,喜道:
“局长,卑职也不懂,听人说是千年人参,也不知道真假,您给鉴定鉴定。”
“千年人参?”马局长嗤之以鼻,不过从个头来看,这株人参确实有些年头了,他拿在手上打量了片刻,压下心中的喜悦,沉吟道:
“三要你是有什么事吧?”
“局长果然明察秋毫。”陈三要恭维了一句,道:
“是这样的局长,清风书寓前几天不是出命案了吗?现在人也抓了,嫌疑人阿猪也招供了,卑职想的是早点明正典刑,将事情了结了,人家书寓也好开门营业.这歇业一天,可损失不少银子呢。”
马局长心思一转,便知道人参的出处,肯定是那位书寓的女老板借陈三要的手送到自己这里的,想到那位老板娘风韵犹存的模样,马局长心里热火了几分,心说不就是一件杀人案件吗?用得着这么绕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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