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祝仁道:“王振海符合如下的诊断标准——”
“一、不能遵守与合法行为有关的社会规范,表现为多次做出可遭拘捕的行动。”
这一条不用过多解释,对方现在坐在庭审现场就是最好的表现。
“二、欺诈,表现为为了个人利益或乐趣而多次说谎、使用假名或诈骗他人。”
更加不用解释了。
“三、缺乏懊悔心,表现为做出伤害、虐待或偷窃他人的行为后显得不在乎或合理化。”
这条南祝仁多解释了一下:“在被告王振海和自己团队的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他多次对于诈骗成功而感到获取钱财之外的喜悦,甚至多次形容‘这么多钱活该被骗’、‘就算我们不骗这些笨蛋,他们也会被别人骗’。”
说到这里的时候,法庭的大屏幕上适时地呈现出相关的聊天记录。
旁听席上响起窃窃私语的声音。
王振海咬了咬牙。
“还有第四——”南祝仁继续道,“——冲动性或事先不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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