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龙卫营老兵兴致勃勃地检查装备,汴京新兵实在忍不住了。
“明日即将与辽人开战,有必要这么高兴吗?打仗会死人的。”
老兵呵呵一笑,拍了拍手中的家伙,道:“有了它,敌人近不了身,几百步外就被射杀了,就跟射杀一只兔子没啥区别,有啥可怕的?”
新兵迟疑道:“可若是被辽人冲破了阵线,我们还是会有伤亡……”
老兵斜乜了他一眼,道:“所以,郡王殿下把你们从汴京带来前线,是让你们来享福的?”
“打仗哪有不死人?当年我大宋也与辽人打过,死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付出无数人命,仍然看不到胜利的希望,那才可怕,现在咱们有了火器,还有郡王殿下从不出错的指挥,还怕啥?你告诉我,还怕啥?”
老兵说着又看了一眼新兵手中的燧发枪。
新兵的燧发枪是汴京火器监配发的,还是崭新泛着乌亮油光的新枪,比老兵手里有些陈旧的燧发枪诱人多了。
但老兵一点也不眼馋,他的枪就是他的命,几年磨合下来,早已用得得心应手,指哪儿打哪儿,仿佛融合成了他身体器官的一部分。
“汴京校场上想必练了很久吧?我当年也是汴京出来的,你信我,校场上打靶子,跟战场上打活人,完全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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