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峰笑了笑。
这三人别看很有诚意,其中暗藏了很多杀机,要是反应不及的,很有可能一下子就中招。
在90年代,国家推行的作家稿酬中,就标注了两种方式。
一种是基本稿酬加印刷数量,可以说按照一千字多少钱去收,再加上印刷的分成,比如一万册书籍,分成1%。
超过一万册,分成0.7%或者0.8%这样。
当然这种方式来钱速度太慢,更多的作者会喜欢走一次性买断。
而第二种就是完全按照出售量的5%到10%之间,这种更多用于成名的作家合理分配出售权。
林一峰跟王晋康走的就是第一种,每个月固定给他分成。
至于第二种,更适合林一峰他们这种手握版权的人,给其他报社合作。
这三人来了就谈买断,根本没有给刘胜兴任何走版税的方式,一般人估计是在做选择题,根本不会考虑其他的可能性。
像是林一峰这种商场老油条绝对会选择跳出这些选择,将主动权握在他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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