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抹了抹眼角,强撑着爬起身跪在地上,“罪囚杨志见过知府大人。”
程振笑呵呵道:“杨志,你有贵人相助,可逃此一劫。”
……
【注:水浒原文中杨志的判决就是二十脊杖,皮开肉绽。
《水浒》作者应该研究过,还是比较接近史实的。
《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了南宋一个类似案件:张某斗杀泼皮李某,决脊杖十五,配三千里。
脊杖打的是背部,可能会伤到人的脊椎神经,以及肾脏、脾脏等内脏,易致残至死,用于重罪严惩。
宋代脊杖刑罚的最高上限是20下,超过20属于非法加杖。
正常执法,20杖打完的致死率大约在30%-50%。
毕竟若下狠手,一棍把人的脊柱打断都很正常,一棍就非死即残了,20棍打下去,可以说,没有打不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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