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猎户张三背着一头鹿,走进了小镇里。
他并不是本地人,而是隔壁镇子的猎户,在追逐猎物的过程中,跑丢了路,当他走出林子的那一刻,发现自己居然跑到了隔壁镇子。
来都来了,索性就在这边把猎物卖了吧,他这只鹿是在原先那片地界打的,只是追到了这里来。
现在在这里卖掉,也不算是坏了规矩。
他高高兴兴的扛着鹿走进了市场,没过多久又扛着鹿走了出来,脸都快黑成煤球了。
“踏马的,奸商!”
餐馆老板和那些商人见他是个外地人,居然想低价买他的鹿,最高的只开价到了一贯钱。
这分明就是把他当冤大头了,一只鹿起码也值三贯钱以上!
他不想把鹿贱卖掉,可又同样不想去市集等客,要是不早点回去,天可就要黑了。
正在犹豫的时候,余光突然瞟到了一家杂货铺,主要是上面的招牌吸引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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