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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1章 林东凡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1 / 6)

作者:天葫 最后更新:2025/11/26 21:02:17
        “本席现在宣判:判处被告人林东凡,有期徒三年。刑期自2014年6月19日起,2017年6月18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庄严的宣判声,在刑事审判一庭回荡着。

        但林东凡没有打算上诉。

        宣判词里写得很明白,他是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实施防卫,但防卫措施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身为一个法学毕业生,林东凡心里很清楚,三年已经是轻判。

        三年时间,弹指一挥间。

        2017年3月18日,林东凡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提前三个月走出了四面都是高墙的吴州监狱。

        监狱大门打开时,天空飘着蒙蒙细雨。

        已经晋升为江澜省公安厅厅长的杨青同志,今天特意穿了一身便装。他左手撑着一把黑雨伞,右手夹着香烟,靠在车边等了十几分钟。

        看见林东凡出来,杨青匆匆掐灭烟头往前迎。

        “妈的,可算是出来了,我已经在这等了你半个多小时。”

        自从晋升之后,向来都是别人给杨青撑伞,今天杨青也是破例了,亲自给兄弟撑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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