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克转头看着他,搞不清楚这家伙想的都是什么,问道:“你?”
“对啊。”爱德华说出口的话,有他自己的道理:“主流的黑人都混帮派,做流浪汉,当贩子,做没有本钱的生意,像我这样遵纪守法,又安心工作上班的,完全是黑人中的非主流。”
霍克听完,貌似是这么回事,说道:“我说的不是这种,是那种喜欢穿奇装异服,又不男不女,或者做过变性手术,或者没有做变性手术又喜欢穿女人衣服。”
爱德华说道:“有,康普顿就有不少,很多黑人家庭条件很差,从小被人欺负,家里还有个姐姐或者哥哥的,都是有什么衣服穿什么衣服,家长不可能也没时间精力做正确的教导,时间长了以后,他们的自我认知就会出问题。”
在LGBTQ+运动兴起之前,富裕家庭的孩子出现这方面问题的人相对很少,其主力军大都是中低层出身。
霍克问道:“他们处境如何?”
“非常差!不对,应该是差到不能再差了。”爱德华仔细回忆了一下:“哪怕在康普顿这种人渣遍地的地方,这些人也处于鄙视链的最底层,那些同性恋都比他们高一层。”
霍克微微点头,继续问道:“他们有固定的组织吗?”
爱德华很久没有回过康普顿了,只能说以前的事:“我离开的时候,有一个酒吧,他们长期在那里固定活动,一般人不会去,去了也不被欢迎,噢……对了!”
他想起一件事:“大丑因为长的太丑,遇到我之前,跟着那些妖魔鬼怪们混过,那些人从不会因为大丑太丑而歧视。”
果然,老黑里面出怪才,不知道是基因问题,还是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