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野人并不知道他们遭遇的是怎样的一支队伍。
他们还以为,与过去那样,遇到的只是游荡在外的流浪骑士或是盗匪,即便对方满心愤怒,也没有那个精力与他们纠缠。
但这次他们错了,骑士扈从马上摘掉了头盔,脱下来链甲、靴子,只是还没等他们准备停当,就已经有民夫自告奋勇的上前来。
“他们很轻,我们也很轻。”
为首的木匠汤玛恳切的说道,“让我们去把他们赶出来,就像是猎犬赶出兔子。”
“你们能行吗?”
汤玛笑了,“大人,我们在村庄里的时候,也是要打仗的,与邻居,与流民,与领主,与撒拉逊人,又或是盗匪,村庄里的男人或许不会挥舞刀剑,但用起连枷和草叉肯定是一把好手。”
要从民夫中挑选合适的人就简单的多了,即便是骑士扈从,平时也不会缺乏肉类摄入,即便不高大,也足够健壮,在战场上当然是件好事,但在这种时候,矮小瘦弱的民夫反而胜过他们。
而民夫也不都是愚昧的,以及,敢在这种时候站出来的都不是普通人——一百名民夫手持着简单的武器——他们随身携带的棍棒、短矛或者是斧头,向着密林的方向包抄了过去。
如汤玛这样的体重,尽可以行走在草甸上,就是有点起起伏伏,蹦蹦跳跳的。
“他倒是毫不畏惧,”一个骑士赞赏地说道:“小小的身躯里,倒是有一颗勇敢的心。如果他能跟着我们回到亚拉萨路,我就让他做个武装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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