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纽约最好的街头餐馆。”
枫糖浆、新鲜草莓与薄煎饼的组合入口即化成甜蜜的内啡肽,麦迪逊-贝尔满足地不住点头,对韩易说道。
“这就是……”
韩易扭头看了一眼餐厅橱窗上写着“七天营业”的霓虹招牌,又垂下脑袋,瞄了瞄放在自己身侧的菜单上,字母都快磨到看不清楚的店名“WaverlyDiner”。
“你早餐当晚餐吃的理由?”
麦迪逊-比尔面前,是一大盘薄煎饼,配上去掉芝士的韦弗利餐馆招牌,“BagelAlltheWay”。
恰当的中文翻译?
“贝果这条道走到黑”。
晚上吃早餐,美国人心目中饮食堕落的标志,仅次于宅在家里牛奶泡麦片。
最夸张的是,麦迪逊居然还……往满是培根的贝果上淋枫糖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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