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靠口才立身的好莱坞大律师。
谈判对手没有意识到,但韩易和赵宥真心中十分清楚的是,在乔丹-布罗姆利糖衣包裹的话语里,藏着一只潘多拉魔盒。
一只装着版权共享这面大旗的潘多拉魔盒。
虽然阿什莉现在就可以立刻,在“名义上”拥有她自己的所有版权。但是,她其实从来没有,亦再也不会,直接“拥有”她的版权。
怎么回事呢?
真正拥有版权的,其实是HalseyInc.这个合伙企业。
霍尔希本人,只是合伙企业的股东之一。
换句话说,如果她是唱片公司或者版权发行公司的签约艺人,她可以在音乐作品公开发行后的三十五年,顺理成章地把资产全部归于己有。虽然时间很长,但终究是会回到自己手上的。
但如果产出版权的时候,就把归属权交给自己控股的合伙企业,从形式上来说,这就属于版权法里的workforhire。
也就是说,霍尔希将不再是版权的“创作者”,而是“委托创作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