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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超级委员会 (2 / 11)

作者:TrojanRW 最后更新:2025/9/24 15:56:28
        只为爱情……”

        并不是他最喜欢的歌,但绝对是跟这个闲适午后气质最为适宜的一首。

        在阿兰-杰克逊充满磁性的低沉吟唱中,就连平日里说话比连珠炮还快的乔丹-布罗姆利,声线和语调也不自觉地舒缓了下来。

        “摆在明面上的方案里,最适合您现在这种情况的,就是向某个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再由政治行动委员会把钱捐给基胡恩。FEC对普通的PAC也有捐赠金额限制,直接给选举委员会是5000美金,给民主党全国竞选委员会是15000美金。”

        “另外,我们还可以给民主党全国总部为其他项目设立的账户捐款45000美元,这些账户包括以下三种:总统提名选举专项账户、选举重新计票和其他法律程序的专项账户,以及维护和修缮民主党全国总部大楼的专项账户。”

        “虽然每个专项账户都要对捐赠者和捐赠数额进行公示,但在这之后,款项要流向哪里,其实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比如,南国会山街430号……二楼的某个厕所的供水系统坏了,正好需要45000美元进行修缮,这笔款项打给一个长期合作的管道疏通公司,再由他们通过一些私人账户给基胡恩捐款……你明白的,这种操作,没有伤害,也无伤大雅。”

        “不过,这些小额捐赠,都只是表面功夫而已,我们给基胡恩承诺的三十万美元里,绝大部分都不会通过这种能够受到选举委员会监管的渠道输送给他,而是通过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简称SuperPACs,还有黑钱集团……噢,抱歉,501(c)(4)组织。”

        这句话的后半段,乔丹-布罗姆利拖长声调,听起来讽刺意味十足。

        因为,二十一世纪的美国政治和美国社会之所以变得如此割裂,这两种隐于暗处的政治献金集团功不可没。

        2010年7月,联邦法院对著名的诉联邦选举委员会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案情展开来说极为复杂,但用一段话简单概括,就是这家名叫Speeow的非营利性非法人协会,认为联邦选举委员会不应该限制他们从个人处所能获得的捐款额度。因为Speeow并不会把他们筹措到的资金捐赠给某个政治候选人,他们所做的,只是完全独立的政治宣传而已。

        换句话说,Speeow认为,只要不把钱捐给具体的政治人物,而是用于宽泛的政策宣讲和理念推广,那么,他们的活动就理应受到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的保护,而不应该由联邦选举委员会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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