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同样靠朋克少女人设起家的艾薇儿-拉维尼来做对比,这个加拿大人在流行化方面做得无比彻底。处女专辑的第一支宣传单曲《plicated》,根本就是一首流行摇滚当外壳的慢板情歌。
第二首快歌《Sk8erBoi》配器编曲倒是标标准准的朋克风格,但最重要的人声旋律和歌词部分……完全可以用迪斯尼流水线产品来形容。当时几乎每一部青春偶像剧,主题曲都是大差不差的样式。随便把《Sk8erBoi》放到《美国派》或者《飞跃比弗利》的任何一集里,都能无痕融入,绝不会显得突兀。
到了第三张专辑《TheBestDamnThing》,也就是Paramore发行《BrandNewEyes》的同一时期。换句话说,海莉-威廉姆斯还在《Ignorance》里大玩硬核摇滚,跟着171BPM的狂飙节奏低沉嘶吼的时候,艾薇儿-拉维尼早已进化到下一个流行版本,用七种不同的语言唱“嘿嘿哟哟,我是你的女朋友”了。《Girlfriend》之后的主打单曲《WhenYou''reGone》更是再进一步,基本上可以说是看着凯莉-克拉克森临摹的抒情摇滚作品。
而Paramore这边,只有一首《TheOnlyException》,算是勉强能入电台经理的法眼。
归根究底,《MiseryBusiness》在大众文化领域的爆红,是一个连Paramore自己都无法复制的奇迹。更何况,仅以榜单排名和销售成绩为标尺的话,《MiseryBusiness》所获得的成功,离艾薇儿-拉维尼还差得远。
《MiseryBusiness》,公告牌Hot100单曲榜最高排名第26位,而同一时期,艾薇儿早就在全球范围内售出超过两千万张专辑,两次全球巡演215场演唱会,场场爆满了。
流行文化和流行音乐,游戏规则就是如此,既无比简单,又极致复杂。不需要你创作出最惊世骇俗的先锋作品,只要想办法让它们被尽可能多的人接受,作为消遣能囫囵吞得下去就行。
理论听上去很容易,但实践起来何其难也。谁又能保证自己的审美,次次都能站在大众消费市场的最中心呢?
至少乔什-法罗不行。
由他担任创作主脑的前三张专辑,可以成为被摇滚乐迷奉为圭臬的朋克经典,但绝对无法在属于商业音乐的主流世界里登顶。
这就是FueledbyRamen和背后的大西洋唱片,之前对于大规模铺电台宣传这件事情扭扭捏捏,但却在第四张专辑发行时火力全开的最核心因素。乔什-法罗走了,伤害了Paramore的团队形象,拖慢了第四张专辑的筹备进度,但却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Paramore一次涅槃重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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