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们,炒菜店的老板呢?”
摊主大姐紧张低头:“被...被警车带走了。”
“草。”黄毛怒骂一句,转身回店向老大汇报。
审讯室里,童诏拿着录音笔,循环播放着“不想死,就花钱免灾”。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童诏冷笑。
一旁女警察的目光,时不时瞥向童诏。
受害者怎么比她还懂,又是录音,又是法律条款,
老板也是没长眼睛,讹到律师头上!
“我认!我都认!”老头突然抓住祝元良的袖口。
经过半小时的审理,老登的指印摁在笔录上,对自己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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