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就是,他当时去洛河,是跟着一个大哥去混的。这大哥有点门道,路子广,专门替人干销赃的活。
九十年代,小偷非常猖獗,尤其是闹市区和车站这种地方,几乎遍地小偷。
还有公交车上,早晚高峰简直就是小偷业务最忙的时候。
这些小偷手法都非常高明,很多人压根都察觉不到自己被偷了。
除了现金之外,还有一些东西也是可以变现的,尤其以黄金饰品和大哥大、传呼机为主。
但小偷只负责偷,把这些东西变现是有专门负责销赃的人的。
因为这种东西正规商店不会回收,需要门道。
陶聪跟的那个大哥,就是专门干这个的。
之所以被抓,是因为之前有几个货在洛河抢劫了一家金店,然后找他们销赃,结果其中有个人被抓,把人都供了出来。
洛河警方顺藤摸瓜,把整个销赃的产业链给一锅端了。
陶聪也在其中,只不过他就是个小角色,只被判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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