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角银角自娱自乐许久之后。
这才像是终于想起了正事一样,重新正经了起来。
金角从宽大的“妖王”袖袍里掏出一个巴掌大小,通体紫金色。
形状像个迷你酒壶,壶嘴却是个活灵活现小脑袋的葫芦。
“宝贝!差点忘了正事!”
“这可是大王听闻我们要来入劫,特意赐的宝贝呢。”
银角双眼放光,道:“哥哥,大王赐的这个宝贝,是什么来头?”
他当时没有跟着去万寿城,而是在平顶山做宝贝。
此时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件宝贝。
金角一挺胸,道:“当年大老爷自斩圣位前,不是把太清天所有宝贝,都给了大王嘛。”
“大王可是无所不能,用大老爷的紫金葫芦,种出新的先天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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