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里克笑了笑,又重新拿起了《白银城历史》。
如果是半年前,他或许会觉得有点烦。但现在,他并不讨厌。
…………
贝克兰德,乔伍德区。
佛尔思看着书桌上摊开的记录灵感的笔记本,拍了拍脑袋。
将笔记本挪到一边,佛尔斯满意的看向新书的稿子。
说是新书其实也不对,这是几个月前她最开始拿到系统后就开始着手写的书,一直拖延到现在才写完。
《我推的愚者:超爱你的999个阿蒙》。
过两天就是交稿日期,她会直接将这篇100万字的跟自己最近在连载的短篇小故事一起交给编辑。
能不能过完全无所谓,反正系统只要求她写出来,又没要求销量和读者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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