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1章工分新政,扭转口碑
很快,一道由大汉天子刘盈签署的敕令,以最快的速度传遍了朝鲜各地。
这道被称为“公社令”的新政,其核心只有简单几条:
一、朝鲜境内土地、山林、渔盐之利,皆归大汉朝廷所有,不得私相买卖、兼并。
二、设立“生产公社”,所有适龄百姓,无论男女老幼,皆需编入公社。
三、公社之内,按劳分配。依据劳动强度、时长、产出,评定“工分”,每日结算。
四、凭“工分”可在官设粮仓兑换口粮、布匹、盐铁等生活必需之物。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者不得食。
五、公社设汉朝吏员管理,保证公平,严禁克扣。
这道政令,如同一块巨石投入死水潭,瞬间激起了滔天巨浪!
与之前纯粹被迫“以工换粮”的临时措施不同,这“公社令”虽然同样强调劳动,却给出了一个清晰、稳定且相对公平的框架!
它彻底杜绝了豪强兼并土地、囤积居奇的可能,保证了在最困难的时期,每个人只要愿意劳动,就至少能获得活下去的口粮!
对于刚刚经历战乱、饥荒和剥削,处于极度贫困和不安中的朝鲜平民而言,这道政令不再是压迫,而是希望!是秩序!是活下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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