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高高悬在一望无际的格兰森林上空,哪怕经过层层叠叠叶片的遮挡,炽热的阳光还是无孔不入的渗透进森林的每一个角落。
偶尔一阵风吹过,整片林海才从午寐中短暂苏醒,掀起一阵沙沙的浪涌,随即又复归于慵懒的平和。
临近中午的时候,陆维回到了昨晚的“案发地点”。
他昨天一路都用太阳莓留了路标,一夜过去,并没被鸟吃掉太多,所以过程还算顺利。
地上的血迹已经干涸,周围还散落着那几包调味粉,证明应该没人来过。
先去旁边的灌木丛中找到自己的背包,确认五个丝腺还在,陆维心里悬着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明明已经跻身“30金币俱乐部”了,结果还对这些不值钱的玩意儿这么上心,这件事很好的证明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填饱肚子永远是人的第一需求。
而陆维从昨晚到现在,已经有十八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
说实话,他现在非常想立马回到镇子,把丝腺卖掉,然后大快朵颐的饱餐一顿。
可同时又觉得就这么回去了有点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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