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皇在阴司报应面前的特权,不该理所当然。
地府天庭以神权凌驾众生之上,同样不该理所当然。”
人皇政拥有人皇之权,胡作非为,无人能治,死后还拍拍屁股,潇洒跑路,完全不染因果,业力在他身上仿佛不存在。
先不提他不遭报应,天理何在?
只说因果与业力。
因果和业力永远不会凭空消失,顶了天,发生转移,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封神时期,阐教十二金仙用徒弟渡杀劫。
把自身的劫气与业力,转移到了倒霉徒儿身上。
人皇则是把一身罪业留给了“大秦”。
那么,该如何定义“大秦”?
人皇政会说:朕即是大秦,是中华上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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