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仅有十分钟的差别,但涉案的邓玉龙由“成年人”变成了“未成年人”,法律给他的惩罚也因此减轻了许多——他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两年。
薛大林和邓玉龙非亲非故,他的帮忙当然是有条件的。
当邓玉龙走出看守所的之后,他表面看起来仍是一个不知悔改的混混,但实际上他已经成了警方——或者准确地说,是薛大林的线人。
不俗的天资加上早年的经历使得邓玉龙在这样一个“工作岗位”上游刃有余。
他与薛大林的亲密合作使得两个人都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薛大林对辖区内的案件破获率大大增加,自己仕途上的前景愈发光明;而邓玉龙在薛大林的暗助下更加树立起在混混中的威望,并最终赢得了更高层次“大哥”的青睐。
这名“大哥”名叫刘洪,在当年的南京市道上绝对可称风云人物。
那是市场经济刚刚放开,刘洪凭着灵活的头脑和不怕死的狠劲迅速占领了黑道市场,从最初的敲诈勒索,到后来的收保护费,再到直接参与投机倒把,他很快积累了相当的财富。
有些资历的混混亦纷纷投靠,刘洪开始谋建属于自己的“黑道”王国。
邓玉龙便在这时出现在刘洪的视野中,后者正需要一个既能打又能混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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