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河还是比较深的,只是岸边这一块还成,两条大汉在河水里扑腾了一阵,程知节看阿史那同俄就比较顺眼了起来。
他就喜欢这种没什么城府的豪爽汉子,心眼多些其实也不怕,但表面上必须得豪爽,那才合程大胡子的胃口。
阿史那同俄也很喜欢这位满身粗豪之气的唐使,尤其是看到程大胡子身上那东一处,西一处的伤疤的时候,更是肃然起敬。
人家和程大胡子可不一样,最敬重的就是身经百战的勇士,程大胡子这样的家伙看上去很符合他们的观感。
只可惜语言不通,不然的话就这两位的德性,一两句下来就能称兄道弟,过上两天估计就和亲兄弟差不多了。
程大胡子交朋友的本事那是没话说。
岸边的人已经寻了快空地坐了下来,侯君集羡慕的瞅着河里的人,浑身好像都痒的不行,他也想痛快的洗个澡,只是没程大胡子那么厚的脸皮,在这种场合就敢跟人坦诚相见,他娘的太粗鲁了。
倒是几个突厥人都笑逐颜开,来使没把他们当外人,说明事情已经成了八分,剩下的两分等吃过肉喝过酒估计也就差不多了。
突厥人有句老话,只有真正的朋友才会在一个帐篷里饮酒……
他们可不知道,这个大胡子的朋友多了去了,只是现在活着的却没有几个,这人坑起朋友来是从来不会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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