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两個确定是去出使,而非是跟苏毗人联姻的?
传奇之所以为传奇,就是因为主角们能人所不能,程知节和侯君集两个在苏毗做的事就很是妖孽,听在众人耳中,真的快成神话故事了。
这还没完呢,两个人还率人去了逻些城,按照程大胡子自己的描述,经过无数的勾心斗角,生死抉择,他们最终把吐蕃王子的人头给砍了下来。
一举瓦解了吐蕃王族复辟的希望,至于说阿史那大奈所率领的大军都干了些什么,是在什么样的一个时机,他才能趁隙突袭吐蕃王子,他是提也没提。
吹牛嘛,就是要吹的神乎其神,不然那叫大实话,怎么能叫吹牛?
这些技能他在贩私盐的时候就很熟练了,跟瓦岗的那些匪类聚在一起之后,很快甄于大成。
…………
此时程大胡子已经进入了状态,一边大口撕咬着一根羊棒骨,一边唾沫横飞是说着这一趟出使吐蕃的诸般不易。
他挥舞了一下手中的骨头棒子,“你们瞧瞧,咱们这吃的是什么,喝的又是什么?吐蕃人烤出来的羊仔,还带着血呢,就得往嘴里塞,上面就放点盐沫,他娘的吃都不如俺在山东的时候……
读书人管这叫什么来着?”
“茹毛饮血,野兽之行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