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把大哥当做了诱饵,盼着刺客过来之后显显自己的身手。
还是红眼珠比较贴心,什么事都以他为先,从来不会给他添麻烦。
看着策马飞驰而来的妹子,李破砸吧了下嘴,有些羡慕嫉妒恨,什么事都不用管的人生多惬意啊,这是他以前最向往的生活状态。
吃饱喝足,娱乐一下,闲着无聊了就能去个什么地方,和那些宽袍大袖的人坐而论道一番。
这厮侨情的想着心事,顾不上跟便宜姑母斗心眼了。
看着李春奔过来,两手空空的,捉到了什么?很快他就注意到了李春坐下的战马,没有套上马具,通体乌黑,身体修长,四蹄有力,虽然矮小了些,但也颇为神俊。
风驰电掣般窜了过来,中间还偶尔会蹦跳一下,显然并不习惯被人骑乘。
好吧,他相马的功夫还在,很快就确定这是一匹野马,草原上有很多野马群,是突厥人重要的战马来源。
突厥人的成年礼好像就是要驯服一匹野马,至于那些想杀死猛兽来彰显自己的武勇的家伙,多数都成了野兽的粪便,成功的则会在部落里拥有很大的名气,也就成为了突厥人口中的勇士。
这也是游牧民族的优势所在,农耕民族往往缺乏这种彪悍的个性,没有经过大量军事训练的他们,是无法跟草原上的牧民匹敌的。
………………
“公主无忧无虑,看着就颇为喜人,你把她教养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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