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样。
银行纳税主要是两部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诸如像银行这样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也就是说,总行和分支机构在各地各报各的,互不干涉!
但国内的事情就是复杂,为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于增值税缴纳又补充了一条:
经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跨省,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协调。
前年,为了将静海银行的增值税全部留在南新,路书记专门去找省上领导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将静海银行的各支行所有增值税都由总部申报缴纳,自然是缴给南新税务局。
后面静海银行又在申城成立支行,要将这家支行的增值税留在南新,必须经过国家,因为已经跨省,省上有关部门也无能为力。
今天县上两位主要领导以拜年的名义来静海银行,找方青叶就是商量此事。
方青叶听到王县长这样问,两手一摊:“这个我也没办法,我也不认识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领导.再说了,银行所得税才是大头,增值税占比较小。”
“就是小,浦东支行去年缴纳增值税1.575亿吧?”路书记笑道。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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