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算倒买倒卖,这只是分家,买卖房子不允许,但亲人通过金钱,给不给房子是可以的。
就比如大嫂她娘家爹,没钱还给侄儿了,就可以拿房子抵债。
给别人会很麻烦,但给侄儿就没啥事,因为他无儿无女,女儿还是养女,亲侄子也有继承权,那么在叔叔活着时给叔叔一些补偿,死了房子归侄儿,合情合理。
苏宇这边也是如此,虽然爷爷奶奶还在,但分给大孙子,二孙子一些东西,总不能算买卖房屋吧?
听了苏宇的话,苏斌想了想,觉得这借据没什么用,即便村里人听到了又如何?
苏宇没有地契,至于借据,他就是要耍无赖的,反正交给奶奶,到时候逼迫的二叔,和有什么关系?
反正又没写给拿那一套房,到时候就说是爷爷住的那一套房,你有本事,把人赶出去啊。
打定主意,苏斌果断同意。
苏宇让人去来纸笔,上面写的清清楚楚,以一头黑瞎子,五百元价值,抵押一套苏斌家老房子一套,要求还是三间房的那种,并且对于熊的价值无异议,对于归日期无异议,若期间归还,可抵五百元。
简而言之就是你给五百块钱,借据还给你,房子还是你的。
无异议后签字画押,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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