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塞,这豹子皮好舒服,好柔顺啊。”
“你可不要有什么坏心思,黑豹十分稀少,尤其是我们这片,这是绝无仅有的两头,这么大一片林子,怕是很难找出一只黑豹了。”
正宗的黑豹不在他们这里,他这属于基因变异,就比如人类,突然生出了黄头发,蓝眼睛的华夏人,也不足为奇。
返祖?还是血脉觉醒?总之十分稀有就对了。
“嘿嘿,表哥你养的黑豹,我哪能有什么坏心思啊,再说,我又不是猎人,给我一把枪,我也不是两只黑豹的对手啊。”
那倒是实话,猎人除了对大虫惊恐,对于吃过人的豹子,同样惊恐,别看豹子号称打工豹,谁都能欺负,几只野狗都能从他嘴里抢吃的,遇到老虎更是直接逃离,猎物直接丢弃。
可你的分跟谁比,你看不起鬣狗?不就是几只野狗吗?那是你没见过,这玩意长大,十分强壮,那肌肉线条,能到你腰部,那么高大,一头不算什么,真来和三头往上,说猎豹不敌,很合理吧?
这叫识时务,毕竟三头鬣狗,合作熟练,一个不慎被掏肛了谁受得了?何况鬣狗个头不算小,只是跟豹子比小了点,但力气可一点不小,成年人很难拉得住它。
一头成年野狼,更是需要两个成年人才能抗衡,这是有依据可寻的,并非胡诌。
家养的狼就不说了,没了野性,但真正的野狼,力气很大,撕咬拖拽一个东西时,成年人很难是对手,当然你要非找几个大力士来比,那另当别论,但普通人很难拉的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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