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陋的聚义厅里干净敞亮,充斥着一股清淡的脂粉香味。
这里原本是一伙十余人的土匪寨子。
眼下山上入伙儿的,都是后来才投靠过来的流民。
最初的那批土匪,早被花孔雀用计给一锅端了。
色,是刮骨刀。
只一夜,花孔雀就让这易守难攻的地方,换了主人。
厅堂里的头把交椅,之前铺的不过是一张破烂皮毛。
现在,那交椅早不知道扔到了哪儿去,主位的位置被换成了一张铺着锦缎的美人榻。
只是因为她喜欢罢了。
榻上女子慵懒如酥,轻吐媚音,“不要慌,仔细说清楚。”
“......”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