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年龄。”
“三十吧,大概。”
“职业。”
“都说是德……呃,抱歉,是无业。”
“确认?”
“好吧,网吧合伙人?”
我一一回答着塔莫雅有气无力的问题,随即反应过来,不对,我才是八路……啊呸,我不是犯人,我救了老马,我为组织立了大功啊!
凭什么像审犯人一样?
至于老马,虽然外表看着没受什么伤,但因为身上的衣服过于惨烈,以至于被随行而来的救护车摁着架走了。
很遗憾,我们这对异父异母的倒霉亲兄弟,竟然连名字都没来得及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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