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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六百七百四十六章 魏律秦律? (2 / 3)

作者:二子从周 最后更新:2025/12/3 2:10:00
        “我认为在没有得到确证的情况下,还是先不要急着推翻前人的定论为好,现在学界似乎还好,舆论似乎开始有此偏向,这种风气其实不算太好。”周至皱眉道:“裘老你看这儿,这篇文章是发现于死者的腹部,无论是墓室结构还是人体,这都是最重要的一个位置,说明了墓主这位秦国吏员,对这篇文章的重视程度,因此这两条记录,不可能仅仅是简单的抄录,而应当将之视为于《为吏之道》其余部分等效的文字。”

        “再其次,我们要考虑到秦法渊源。”周至说道:“其实只要有历史基础的人都应该知道,春秋战国时期的变法,其实一开始是从魏国李悝,楚国吴起等人推行起来的。”

        “魏楚也因此一度强大起来,只可惜没有能够持久。”

        “魏文侯死后,新统治者上位,魏国变法没有能够更好地维持下去。在此之前,还发生了商鞅入秦这件大事儿。”

        第两千六百七百四十六章魏律秦律?

        “历史明确记录,商鞅入秦,携带这李悝的《法经》,这是一部法典,是李悝收录当时各地法令,整理成书,请魏文侯作为魏国法令施行的法典。”

        “很明显,其后商鞅帮助秦国订立的新法,就是根据《法经》,再结合秦国实际情况,予以改动施行的。”

        “从这个意义来看,秦法其实就是魏法的传承,因此这两条魏律出现在秦国官吏的施政指南当中,本身是不需要惊异的。”

        “这两条律令与其余的律令相比,显得非常的残酷,其根本原因,我觉得在于它们所针对的人群。”

        “把这几个字填上,两条法令所针对的人群,应该是假门逆旅,赘婿后父,或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周至指着律令上的文字:“假门,就是贾门,即坐贾,客店;逆旅,即行商;赘婿,即‘入人孤寡’的野人,‘后父’也是如此,不过所入的人家本来有子,这种行为属于徼人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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