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环球、索尼还是华纳,他们旗下的唱片公司都更希望签约已经有成熟作品和既有流量的音乐人。推广这种艺人不需要在最艰难的初始期花费精力,在商业上获得成功的概率也要高得多。
换句话来说,每个人都希望做从1到100的工作,而不是从0到1的。
在这样的市场大环境下,专门负责包装新人的纯A&R公司应运而生,他们会大量签约尚处于起步阶段的音乐人,在作品方向上提供建议,并在行业资源上起到引荐的作用。
这种公司不跟艺人签发行合约,也不签唱片合约,甚至连管理合约也不需要。他们跟新人们达成的协议非常简单明了-我帮你找到合适的发展道路和中意的下家,作为回报,你需要在后续的职业生涯中给我分配收益。
不用投入太多的资金,搏的就是乌鸦变凤凰的微小概率。
这种协议,通常在音乐行业内被称为……
“艺人发展协议,我懂了。”韩易略微沉吟了几秒,追问道,“具体是哪些方面的收益需要跟他们分成?”
“主要是录音作品的收入,以及我们的音乐作品翻录成录音作品获得的版税。”菲尼亚斯回忆着协议的细节,“还有……在三年合约期内,所有其他方面的商业收入都需要分成,比如代言或者赞助。如果是在合约期内谈妥,但收入在协议到期之后才拿到,一样需要按照15%的比例与他们分成。”
“也就是说,三年之后,除了母带版权和音乐版权产生的收益,其他收益就不用跟Ptoon分成了,对吗?”
“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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